河北师范大学关于严禁乱收费乱摊派问题暨设立“小金库”等违反财经纪律问题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18-05-30 浏览次数:0次
校财〔2018〕6号
河北师范大学
关于严禁乱收费乱摊派问题暨设立“小金库”等
违反财经纪律问题的通知
各学院、各单位:
按照省委开展巡视整改暨“一问责八清理”专项行动整改“回头看”以及《河北省教育厅关于乱收费乱摊派问题暨设立“小金库”等违反财经纪律问题清理整改“回头看”工作方案》有关要求,确保对违规行为形成有力震慑,确保各项制度有效实施,不再形成新的乱收费乱摊派和违规设立“小金库”问题,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。
一、基本原则
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,坚持全面从严治党,强化责任,狠抓落实,确保国家和我省各项财经政策规定落实见效,切实维护财经纪律的严肃性。
成立严禁乱收费乱摊派问题暨设立“小金库”等违反财经纪律问题检查工作领导小组:
组 长:党委书记
副组长:纪委书记
成 员:学校办公室、纪委、财务处以及各学院各单位党委负责人或行政负责人。
学校办公室、财务处负责“乱收费乱摊派问题暨设立“小金库”等违反财经纪律问题”的排查及上报;纪委对发现的问题处理问责。各学院各单位负责人负直接责任。
二、具体要求
(一)关于乱收费乱摊派问题。严格按照河北省物价局备案表核准的范围和标准收费,严禁超范围、超标准收费。受上级主管部门委托承担的任务,确实需要单独收费的,要有收费依据文件或备案手续并妥善保存,以备查证。违反规定乱收费的,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问责。
(二)关于违规设立“小金库”问题。依据学校转发的河北省财政厅、河北省审计厅印发《进一步加强财务会计管理、防治“小金库”的意见》(校财[2018]4号)的通知要求,以及学校纪委、财务处关于查处“小金库”方面文件、通知要求,各单位要高度重视,确保不出问题。
(三)各单位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“一岗双责”,强化责任担当,进行“拉网式”排查,狠抓整改落实,针对自查发现的问题,认真填报《关于乱收费乱摊派问题暨设立“小金库”等违反财经纪律问题清理整改“回头看”统计表》。
对在巡视和审计中查出的乱摊派、乱收费问题进行“回头看”,并认真整改。
省教育厅将采取“明察暗访”的形式,对“回头看”情况进行检查,按照“谁出问题谁负责”的原则,严肃追责、责令整改。
各学院、各单位要高度重视,认真组织,狠抓落实,明确责任人,建立长效机制。
2018年5月29日
学校办公室 2018年5月29日印
附件1:河北师范大学关于乱收费乱摊派问题暨设立“小金库”等违反财经纪律问题清理整改“回头看”统计表
河北师范大学关于乱收费乱摊派问题暨设立“小金库”等违反财经纪律问题清理整改“回头看”统计表
填表单位(公章):
问题清单 | 是否存在问题 | 金额(元) | 处理措施 |
乱收费、乱摊派问题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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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屋出租出借收入,场地、设备、教学设施等有偿使用收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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设备报废等资产处置收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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应交未交学校的水、电、暖费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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实验耗材、资料查阅、采购折扣等收取的资金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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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教材资料费、复印费、医疗挂号诊疗费、考试考务费、补证(卡)成本费等自立项目收取的资金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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未经学校同意,以合作经营、调研、开发等形式,收取个人或单位的资金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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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会议费、培训费、讲课费、咨询费、专家劳务费等形式套取的资金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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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他违反财经纪律问题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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巡视和审计被查出乱摊派、乱收费问题 | 请附纸说明:列出问题、采取措施、是否整改完毕、整改时限。 |
此表务于2018年5月31日前,签字、盖章交财务处。
制表人签字: 负责人签字:
年 月 日 年 月 日